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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民族宗教局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大检查工作

来源:盟民委 作者:盟民委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9日

  为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食品和卫生防疫安全,吸取赤峰宝马矿业“12·5”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的教训,乌兰浩特市民族宗教局积极行动,立即成立乌兰浩特市宗教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盟宗教局的工作部署要求,于12月7日至8日,一把手带队分别对葛根庙、市基督教会、王爷庙、净修禅寺、居士林、清真寺、智光寺、新民村基督教会。五丰村基督教会9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消防、卫生防疫、食品安全大检查。

  检查组每到一处,认真听取场所负责人的汇报,认真查阅安全工作制度、工作方案和值班值宿记录。深入到各殿堂查看了消防通道、消防器材、电子设备和水源等情况;查看了殿堂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不合格、不达标和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并对今后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不允许在活动场所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燃放烟花爆竹;二是禁止在非定区域内电灯、烧香、烧纸等动用明火,在规定区域内要加强对烧香燃烛明火区域的值班,严格火源管理,禁止明火入殿(含点燃的香烛),必须做到人走火灭;三是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宿舍、值班室、施工人员住所,各类库房和食堂用的液化气钢瓶的安全检查,禁止使用电炉或液化气钢瓶开小灶,禁止在宿舍内使用蜡烛照明,杜绝吸烟等;四是大型宗教活动必须报告,制定安全预案,在活动期间必须做好人员疏导和交通疏通工作,严防踩踏等事件的发生;五是各消防重点还要严格按照消防部门规定配齐配足灭火器材,及时补充药剂,并对消防栓的通水情况进行经常检查;六是在消防重点部位要设立禁火标记或警示牌;七是要加强值班值宿,防火防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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